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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花梦”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8-09-13  宿州文明网

   

  “检爱·花梦”是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针对未成年人开展的一个“品牌”活动,该品牌成立于2015年,组织开展进校园活动10余次,帮助未成年人达几十人。

  “检爱·花梦”设置二室一线,分别是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问话室以及花语热线。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工作人员从关爱未成年人方面入手,开展了多项工作,并多次组织到学校开展活动,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宣讲如何保护自己,教导学生如何保护自己免于性侵,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2015年12月17日,蒋某、李某、廖某、毛某等12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移送到该院审查起诉。没过多久,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到院来访的两个女孩,从她们的哭诉中了解到,两女孩系本院办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女儿,大女儿称其在北京某学校上学,其妹妹未成年,如果她去上学,妹妹就无人监护,爷爷奶奶80多岁了,也无人照顾。该情况引起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本着对未成年人关心爱护及其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原则,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对李某夫妇、蒋某夫妇的家庭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核实,蒋某夫妇被捕后,小女儿经常思念父母,情绪不稳定,大女儿也无心上学,开学至今未返校学习,留在家照顾妹妹。考虑到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已经对嫌疑人达到了一定的警醒教育作用,且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使社会上其他人认识到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2016年3月18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联合监所科,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会上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两名女性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次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嫌疑人做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不仅从实际问题上帮助未成年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女子专案组,发挥女性耐心、细致、柔情、和善等特点及检察官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职业本能,在办案中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使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受到应有的惩处,又使涉案未成年女性得到人文关怀。在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性侵女童案中,两名女性被害人均为在校学生,案件的发生给她们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检察机关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从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健康出发,对被害人开展心理干预,对被害人进行开导,并对被害人的家长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希望其对被害人多一份关爱,最大限度地降低被害人心理伤害。办案后,检察机关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学校在教育和管理环节存在漏洞,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他们会继续做好“检爱·花梦”这个品牌,充分利用好两室一线,助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拂晓新闻网 朱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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