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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优秀学生(集体)评选开始

2020-03-30  宿州文明网

   

  日前,团市委、市教体局联合启动2020年“宿州市三好学生”“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宿州市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选树广大青少年学生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据了解,此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师、中技)、中学(含普通中学、职业中学),评选表彰对象为2020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优先评选,近3年内获得过相同市级荣誉的个人、集体不得参评。

  按照评选标准要求,市三好学生需要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德育考核等级优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学年度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干部”)称号,或曾获得学年度县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干部”)称号。

  在市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中,评选者要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班、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活动中起领导和表率作用;自身各科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学年度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称号,或曾获得学年度县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称号。

  参评市先进班集体的要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班学年平均学习成绩优良率达40%以上或班级学年平均成绩在年级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在本学年内全班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的记录。

  在评选流程上,推荐名额具体分配主要依据各县(区)及市直所属学校数、在校学生数,同时参考历年来表彰名额。评选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环节,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要分别在校内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拂晓新闻网 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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