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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团志愿服务项目二次招募公告

2020-06-02  宿州文明网

   

  为进一步充实“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团”力量,根据需要,市文明办决定,二次公开招募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市民巡访团志愿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一、招募对象

  宿州城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以组织为单位申报,必须是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民间志愿服务团体以及公益人等,各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有序、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

  2.组织成员必须是常年居住、生活、工作在宿州市城区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自愿按照文明创建巡访团工作规范参与巡访活动。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巡访工作任务,并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巡访活动。

  三、主要任务

  1.巡查。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宿州市创建系列专项行动(30项+系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全面巡查全市公共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窗口服务、公益宣传、市民素质、志愿服务等创建工作。

  2.走访。进社区,进单位,切实了解群众的想法、需求和关心的问题,全面广泛收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发现推荐好典型、好做法。

  3.宣传。积极发挥文明创建的先锋队,文明创建的示范者、代言人的作用,抓住各种时机,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提升市民知晓率。

  4.劝导。对巡查中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宿州市民文明公约”“宿州文明20条”。

  四、申报时间

  2020年6月2日至6月4日

  五、工作要求

  1.市文明办对申报组织及其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培训,按划分的相应片区承担文明巡访相关任务。

  2.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团采取集中与分散、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访,如实、及时地将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报市文明办。

  3.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团由市文明办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服务保障。

  4.其他工作规则和要求另行商定。

  请将附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按时报送市文明办(市卫健委6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wmbzhk@126.com;联系人:王欢;电话:(0557)3090153。

  附件:

  1.宿州市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团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2.宿州市文明创建市民巡访团志愿者登记表

  宿州市文明办

  2020年6月2日

  

编辑|一审:代璐
二审:李媛媛
三审:李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