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群众在文明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支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拟公开招募志愿服务组织,持续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市民巡访团文明实践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宿州市区各志愿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以组织为单位申报,参与项目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人。组织必须是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民间志愿服务团体等,各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有序,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2.原则上,参与项目人员要常年在宿州市居住、生活、工作,为注册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模范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愿按照文明城市建设市民巡访团工作规范参与巡访活动。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巡访工作任务,并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巡访活动。
三、服务内容
1.巡访。根据城市文明建设要求,巡查建成区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管理、公共服务保障、公共文明引导等城市文明建设工作。
2.走访。进社区小区,走大街小巷,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及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市民的意见建议,发现推荐好典型、好做法。
3.宣传。在巡访过程中,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知识宣传,提升市民知晓率。
4.劝导。对发现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宿州市市民文明公约》等。
四、项目安排
1.项目发布(2026年1月5日至9日)
2.公示承领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名单(2026年1月中旬)
3.对承领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集中培训(2026年1月下旬)
4.项目实施运行(2026年2月至12月)
五、工作要求
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对申报组织及其人员进行审核,确定6-8个志愿服务组织,培训后签订项目协议,划分相应巡访片区和任务。
2.文明城市建设市民巡访团定期进行巡访,如实、及时地将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上报。
3.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对文明城市建设市民巡访团文明实践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为承领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服务经费等保障,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服务。
4.其他工作规则和要求另行商定。
请于2026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附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明实践科(银河一路506号6楼648室),电子版同步发邮箱。
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0557-3095685,邮箱:szswmsj@126.com。
附件:
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宿州市文明办)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