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民:六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拉黑”
2019-05-08 宿州文明网
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在旅游中的六类行为,如果受到了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都会被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
这六种行为分别是:
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②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③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④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⑤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⑥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