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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六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拉黑”

2019-05-08  宿州文明网

   

  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在旅游中的六类行为,如果受到了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都会被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 

躺在公园公共座椅上能睡得着吗?! 
某游客在高速服务区公共区域脱鞋,过度放松。
某游客跟团观看动物表演后,遗留的东西“有点多”。
外地游客在新汴河景区进行户外烧烤,影响公共环境。
 
原来草地就这么秃的,志愿者很无奈……
某游客“霸气”坐在宿州博物馆外楼梯围栏上,请问您这样舒服吗? 
某游客骑坐宿州野生动物园观光车,体验“刺激”,既不文明、也不安全。 
这六种行为分别是:

  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②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③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④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⑤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⑥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