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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招募公告

2024-01-15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推动文明实践项目接地气、聚人气、常态化、品牌化,市文明办决定实施“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宿州市区各志愿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以组织为单位申报,必须是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民间志愿服务团体等,各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有序,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

  2.组织成员必须为注册志愿者,热心公益事业,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模范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常年居住、生活、工作在宿州市区,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熟悉一定专业或具有一定特长。

  三、服务内容

  依托街道(社区)、乡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邻里集市”文明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党的声音进万家”、义务理发、“照出幸福来”(拍摄全家福)、健康义诊、修理电瓶车和小家电、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小修小补(修鞋修拉链等)、免费配钥匙、免费手机贴膜、磨剪子戗菜刀、旧衣缝补、红色电影放映、曲艺下乡、移风易俗等便民利民惠民的文明实践服务。

  四、项目安排

  1.项目发布(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9日)

  2.公示承领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名单(2024年1月下旬)

  3.对承领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集中培训(2024年1月下旬)

  4.项目实施运行(2024年2月-7月)

  五、工作要求

  1.市文明办对申报组织及其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培训,签订“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协议。

  2.承领“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按照项目设计规划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个服务项目需要3名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志愿者。

  3.市文明办将对“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为承领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服务保障,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服务。

  4.其他工作规则和事项另行商定。

  请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附表纸质版(一式贰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银河一路561号4楼410室),电子版同步发邮箱。

  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0557)3090171,邮箱:szwmbzhk@126.com。

  附件:

  1.宿州市“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申报表

  2.宿州市“邻里集市”文明实践项目志愿者登记表

  宿州市文明办

  2024年1月15日

编辑:詹翔
一审:李杰群
二审:李媛媛
三审:李冬辉